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,6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《规定》一共32条,涵盖7个方面内容,针对幼儿膳食特点和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重点,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。
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员工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,提升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辨识、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;
记者还了解到,新规对于针对幼儿园食材怎么采购,餐食如何加工,餐饮具用什么方法清洗消毒都有明确的“规定动作”。
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 孙会川:针对幼儿园食材采购,制定不得突破的“负面清单”。《规定》明确,幼儿园食材供应商应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;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、汉堡、三明治等食品;禁止采购、贮存、使用散装食用油、散装食盐。
禁止制售冷荤类、冷加工糕点、生食类食品以及四季豆、鲜黄花菜、野生菌、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;
另外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都要进行留样,留样食品应当在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。
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 孙会川:针对幼儿园餐食加工配送,明确不能走样的“规定动作”。《规定》要求,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;配送必须使用专用、密闭、保温设施,并对分餐人员提出洗手消毒、佩戴口罩等具体要求。
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 孙明春:《规定》要求幼儿园须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,每餐均有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并记录;鼓励建立家长陪餐制度,及时研究反馈家长意见建议。同时,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,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、供餐单位、添加剂采购使用等信息,主动接受监督。
市场监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、承包经营企业、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;
对幼儿园集中用餐违法行为,依法从重处罚,严格落实处罚到人、从业禁止等要求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